微服務不是萬靈丹,它是一種組織選擇

每次有人問要不要拆成微服務,我都會先反問:「你是技術問題,還是組織問題?」因為微服務本質上是組織的架構,不是技術的架構。

康威定律 早就說過,系統結構會反映組織結構。當你的團隊已經大到不能共享一個 程式碼庫 時,微服務才真正開始有意義。否則它帶來的分散式複雜度,往往遠大於好處。

小團隊就老老實實寫好 單體架構。等到痛了再拆,不算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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