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程式十年後,我才真正理解的三件小事

入行滿十年的那個早晨,我沒有特別慶祝,只是照常打開編輯器。但回頭看這十年,有三件事是我花了很多代價才真正學會的,它們和技術關係不大,卻決定了工作的品質。

第一件事,是程式碼不是寫給機器看的。機器只在乎能不能跑,真正會讀這些字、維護這些字的人,是未來的同事,也是半年後失憶的自己。命名、結構、註解看似瑣碎,卻決定了整個團隊的節奏。

第二件事,是時間不是最貴的,專注才是。一天八小時裡,真正能深度工作的時段可能只有兩三個鐘頭。與其把日曆排滿,不如守住一段沒有會議、沒有訊息的整塊時光,那才會真正產出東西。

第三件事,是懂得拒絕。成熟的工程師知道哪些需求可以先不做,並能清楚說明為什麼。拒絕不是任性,是為了把空間留給重要的事。十年過去,我越來越相信:會說「不」的人,才有能力把「是」做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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